锅炉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是工业、农业及民用中不可缺少的动力设备。
由于锅炉是具有设备,所以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之后并取得市级以上安全监察机构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发放的司炉上岗证,才被允许独立操作相应类别的锅炉。
司炉工证级别区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通常锅炉作业方面叫做“司炉工证”。
共为:一级锅炉司炉(G1)、二级锅炉司炉(G2)、三级锅炉司炉(G3)、一级锅炉水质处理(G4)、二级锅炉水质处理(G5)、锅炉能效作业(G6)。
通常情况下,操作燃油燃气锅炉需要二级锅炉司炉证。
报名资料:
1;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毕业证彩色扫描件。
3;白底一寸电子档照片。
4;户口本本人信息栏彩色扫描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取证、复审规定
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是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必须持有的证书,初次取证需要参加统一培训和考试。
自证书颁发之日起四年复审一次,通常是在证书复审到期日的前两至三个月办理。
锅炉证必备条件:
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参加具有资质的”司炉工培训考核站”的理论培训,经实践与理论考核合格,并取得司炉工的上岗操作证,这是首要条件。